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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管理处成员:

处    长:张宏磊

副处长:何明震 

治安科副科长:李金东

治安科科员:于淼鹏

消防科科员:曲翱翔、姜在地

综合科科员:李梅、高文静

办公室电话:0532-58250047

安全管理处是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,主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能是:制定安全管理制度,对学校内外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,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,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,安全教育与培训,进行事故处理与调查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
一、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省、市综合治理部门、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。
二、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积极开展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人身财务安全等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,努力提高师生员工防灾避险等防范能力及安全意识,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三、负责掌握政治信息与动态,配合上级有关部门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 民族分裂势力等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。
四、承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,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各类通知、决策等;协调督导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各领域专项检查等工作。
五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各类校园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,负责“校园 110”报警求助联动服务,协助驻校民警接警、处警,协助公安机关打击、查处校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
六、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健全消防组织,做好公共区域消防器材维护、消防隐患排查及治理、消防火警处置等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校园秩序管理工作,做好校门、校内治安、交通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维护等安全管理与保卫工作,承担学校安全值班任务。
八、负责校内治安、消防、交通等安全防范设施专项的申报、建设工作,完善校园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。制定学校技术防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技防设施的日常工作,指导各单位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建设。
九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的户籍管理工作;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暂住人口、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,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